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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教融合基地安全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5-03-25    阅读:

产教融合基地安全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:为加强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产教融合中心绵阳基地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办公教学区域的安全管理,提高人员安全意识,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,保障办公教学等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遵循“预防为主,杜绝隐患”的原则。

第二条:本制度涵盖的安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、防盗以及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。

第三条:产教融合中心作为基地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,承担着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划、实施、监督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职责。

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

第五条: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,通过多样化的教育宣传活动,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。

第六条:基地内所有设施的安装与摆放必须符合消防法规要求,并满足日常办公和紧急情况下的使用需求。物业管理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,如灭火器、烟雾探测器等,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;同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,标识清晰准确。

第七条: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,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
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

第九条:对于存有高价值教学设备的场地,应当安装监控摄像头,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保护。

第十条:确保摄像监控系统正常运行,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,维护系统的可靠性。

第十一条:办公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,离开时务必锁好门窗,确保室内无人时的安全性。

第十二条:非校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独进入办公区,若有工作需要,须由相关业务对接人陪同并办理相应手续。

第十三条:各办公区的备用钥匙由产教融合中心统一管理,遇紧急情况需领用时,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,并按规定程序操作;一旦个人持有的钥匙丢失,应及时报告,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更换锁具或重新配发钥匙。

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

第十四条:依据配电容量合理配置办公设备,避免超负荷用电。

第十五条:除普通办公设备外的电力设施维修工作(例如涉及强电的操作),应联系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专业人员进行,禁止私自修理。

第十六条: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禁止擅自使用电阻丝类电热器具。下班后,请切断所有不必要的电源,包括办公设备和空调等公共耗电设施。

成都校区(东区)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/ 成都校区(西区)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

绵阳校区: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 / 德阳校区: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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