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信息发布 >> 正文
信息发布
通知|基地宣传品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5-03-27    阅读:

基地宣传品管理办法

为规范基地宣传品管理,根据学校《宣传品使用管理办法》结合基地情况,校内各二级单位及合作单位在绵阳基地内设置的展板、海报等宣传品,内容须符合国家法规、学校制度及产教融合导向,严禁涉及商业广告或未经授权内容。

宣传品设置于实训室、校企合作宣传墙及基地内外部公共区域,张贴周期不超过5天(重大项目可延至活动结束),到期后由申请部门或组织自行回收。

宣传品发布须通过企业微信“绵阳基地宣传品张贴”流程申请,学校内部活动由校内举办部门发起,校外活动由与外部举办组织关联的校内部门进行申请,经绵阳基地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宣传品设置。具体步骤:企业微型工作台→融合门户→网办→新建流程→选择“绵阳基地宣传品张贴”进行申请报备。

校园宣传品实行“谁发布谁负责”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。实行“中心自查+校级监督”机制,违规宣传品由学校通报并清理;因宣传品设置及发布不当,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,追究申请部门的责任。


产教融合中心

2025年3月27日

成都校区(东区)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/ 成都校区(西区)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

绵阳校区: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 / 德阳校区: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

版权所有: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© 2002-2025

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
蜀ICP备0601639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