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凤凰计划"常见问题解答
一、项目立项流程
凤凰计划项目立项需依次完成以下步骤:签订校企合作协议、提交项目申报书、办理立项备案、进行公示,最后开展入驻基地申请或项目经费申请及报销工作。
二、经费申请相关说明
(一)经费标准
经审批通过的各中心/研究院,其办公经费匹配标准分为1.2万、2.4万、3.6万三档;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原则。
(二)报销范围
仅报销与学校共同开展且符合研究方向相关的办公费用。企业自身运营费用(如劳务费、软件会员费等)及二级单位专业建设费用均不在报销范围内。
(三)申报范围
依据申报书内容评定申报经费是否符合要求。若项目发展过程中工作内容(包括科研成果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效益等方面)发生变更,需于每新学期开学时提交工作计划调整申请。
(四)申请流程
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内容,具体流程详见OA系统中的【学校】合同(协议)评审及签订流程、【产教融合】项目立项备案流程、【产教融合】项目(企业)入驻基地申请流程、【产教融合】平台运行经费使用申请流程及【产教融合】平台运行经费使用报销流程。
(五)申请账号
项目经费申请必须通过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提交。
三、经费报销要求
(一)附件关联
报销时需上传【活动经费申请流程】作为附件,并完成流程关联,以便相关负责人查询。
(二)时间要求
报销需在费用发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。当学期产生的费用应在当学期内报销,尽量避免跨学期;如临近期末尚未报销,需在新学期尽快办理。
四、报销签字相关事宜
目前报销签字需由经办老师联系相关负责人完成,后续学校将通过建立智慧校园系统解决签字问题。具体如下:
1. 报销经办人:由学校内二级单位指定。
2. 部门负责人:产教融合中心王钰,其办公地点安排为周一至周三上午在绵阳校区,周三下午、周四、周五在成都校区,德阳校区需另行约定。
3. 校领导签字:由成都东区校长苟兴才负责签字审批。
五、各中心/研究院管理相关问题
(一)负责人变更
产教融合中心将对变更后的负责人进行入驻能力考评,若不具备入驻能力则终止合作;新负责人具备入驻能力的,需提交顺接支撑材料。
(二)责任单位
各中心/研究院须明确责任单位,责任单位应切实做好风险控制工作。
(三)经办老师
二级学院/部门应尽量指定稳定的经办老师负责签字工作。
六、基地入驻管理办法
1. 各中心/研究院如需分配场地,需先与对应部门领导沟通,再按照【产教融合】项目(企业)入驻基地申请流程发起申请。
2. 中心/研究院可选择入驻成都或绵阳两地。
七、其他常见问题
1. 【产教融合】平台运行经费使用申请流程填写:若为人才培养方向,可一次性制定方案(形成策划书),再分阶段如实报销,按实际情况填写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。
2. 预算与报销差异:预算费用与实际报销费用允许存在差异,但编制预算时需明确报销的支撑内容。
3. 合同续签:合同到期如需续签,需重新发起校企合作协议申请,提交时应附上原文件并说明续签原因,同时提供企业评级报告以控制法务风险。
4. 校企合作协议模板:无统一模板,目前主要有战略框架协议和一事一议非标准协议两种形式,最终以法务审核通过的内容为准。
5. 合作单位变更:合作单位发生变更时,需办理企业变更手续以控制风险,并重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;该变更不影响各中心/研究院,无需重新申报项目。
6. 研究方向调整:若研究方向变化导致平台名称受影响,需重新申请(相比新项目申请流程更为简便)。
7. 平台名称命名:平台名称统一以研究院或研究中心命名。
8. 合作单位范围:校企合作依托的组织可以是公司、协会、工作室、自然人等,但均需进行企业风险评估核查、个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及社会任职等资料。
9. 企业风险评估查询:可通过“企查查”“企信宝”进行查询,产教融合中心工作人员可协助下载风险评估报告。
10. 协议调整流程:若法务要求对《校企合作协议》进行调整,需重新履行流程并完成盖章。
11. 项目经费申请时间:完成立项备案并公示后,即可申请项目经费。
12. 项目公示前已开展工作的报销:确已公式立项后,在此前已开展的工作(2个月内)所产生的经费可正常进行申请报销,申报时将已开展工作内容如实填入即可。
13. 申请账号规定:使用企业负责人账号登录申请,旨在确保校企双方对经费报销事由均知情。
14. 市级政策申报:现阶段需先做好校级孵化工作,着重提升校内影响力并取得校内成果,待有申报路径时,校企双方积极配合申报。
15. 管理办法量化指标:以科研成果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效益作为考核标准,具体考核事项实行一事一议。